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凤庆县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五味子科鸡血藤种苗采购(项目编号:LCSFQXCG2016(公)28)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凤庆县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五味子科鸡血藤种苗采购招标内容一览表。
种苗名称 |
乡镇 |
采购单位 |
数量 |
单位 |
鸡血藤
|
鲁史镇 |
沿河村 |
5000 |
株 |
鲁史镇 |
河边村 |
5000 |
株 |
鲁史镇 |
宝华村 |
5000 |
株 |
诗礼乡 |
朝阳村 |
3500 |
株 |
大寺乡 |
回龙村 |
20000 |
株 |
小湾镇 |
华峰村 |
18000 |
株 |
小湾镇 |
锦秀村 |
20000 |
株 |
洛党镇 |
和德村 |
15000 |
株 |
三岔河镇 |
秀衣庄村 |
5540 |
株 |
三岔河镇 |
涌金村 |
18823 |
株 |
合计 |
115863 |
株 |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三)预算金额:
1158630.00元
(四)苗木要求:五味子科鸡血藤,袋苗,苗高不得低于5公分;苗木无病虫危害、生长健壮、芽眼饱满、萌发力强;严禁提供有病虫或长势不良的苗木。保证交货时种苗鲜活,枝叶、枝干新鲜无折损。
(五)交货地点:实施乡镇政府所在地(各村委会)。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合格证、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三)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投标申请人须在临沧市范围内(自有或长期租赁)苗圃基地和充足的种源并提供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育苗经验。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为缩短苗木运输时间,保证种植成活率,同等条件下根据临政发(2016)63号要求,仅使用市内苗圃苗木。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或漏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于
2016年
9月
1日至
2016年
9月
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二)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临沧市范围内(自有或长期租赁)苗圃基地和种源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前来报名。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本次投标只允许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形式。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开始时间:
2016年
9月
21日
14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6年
9月
21日
15时
0分。
(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开标时间:
2016年
9月
21日
15时
0分;
(四)开标地点: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禹辉武 电 话:18988338018 421960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斗牛场小区5栋5-1号
联系人:李忠琴
电 话:18806960903
传 真:0883-215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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