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平县地震局的委托,拟对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罗平县地震局震情会商与互联互通技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采购编号:旺招字:LP2016-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罗平县地震局震情会商与互联互通技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省、市专项资金
四、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本次采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规格质量、配置数量为基本要求。关键技术要求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技术标准,非关键技术允许有一定偏离(但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专业标准)。
2、采购预算总价:148000元。
3、项目概况
罗平县市区互联互通项目会议室面积55平方米(长11米*5米),项目包括视频会议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显示系统、图像工作站、配套环境等。
4.功能及技术要求
按照《云南省州市县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指南》的要求进行建设,预留与市、县应急办互联互通接口。
4.1.视频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技术标准与设备选型必须确保与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以及市地震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视频会议系统应满足震情会商、日常应急演练、视频联调,震后灾情获取通报、前后方指挥调度等工作需求。
(1)基本功能
l 具备远程视频会议连接和控制功能;
l 具备视频、音频、双流等信号控制和处理功能;
l 具备呼叫和其他会议管理功能;
l 具备跨网段(两个网段)组会连接和管理功能。
(2)系统组成
主要由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组成。根据需要还可选配其他输入(会议语音、视频)、输出设备(显示及打印系统),如:包括摄像机、图像显示设备、编辑导演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等。
4.2.数字会议系统
数字会议系统应具备会议发言、摄像、扩声、显示、自动跟踪等功能,实现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信号导播调度、调整、输入输出控制。
(1)基本功能
l 建设标准遵循GYJ25-8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B/T4959-1995《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法》
l 发言单元(麦克风)的数量由建设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应满足会议需求;
l 具备会场基本音频输入输出功能;
l 音频系统具备良好的拾音效果、声感指向性强、抗干扰性能好,并具有极小的反馈;
l 具备音频输入输出精准控制功能;
l 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可与视频会议系统无缝集成。
(2)系统组成
主要由发言单元、控制单元、音频及扩声单元、功率放大器、调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组成。设备包括音响、话筒、调音台、功放机等。
4.3.显示系统
显示系统根据县市区需求,具备多制式信号显示(震有视频矩阵配合)、动态预览(专用软件配合)等功能,实现市局会议信号源及本地视频源输出及综合展示。
(1)基本功能
l 实现多(单)路、多制式信号显示功能;
l 要求显示系统分辨率高(每屏分辨率1920*1080像素),显示清晰、稳定,无拖尾,切换无闪烁。
(2)系统组成
主要由大屏幕/液晶电视等相关配套设备组成。
4.4.数据运算系统(图形工作站)
数据运算系统应满足州市指挥技术系统各类数据运算、网络运行、图纸资料输入输出等功能,提供各类软件系统正常运行的硬件平台。
(1)基本功能
l 网络综合布线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规定要求;
l 具备应用软件、数据库部署和运行的功能;
l 具备图形数据运算和纸质图件产出的功能;
l 具备服务器、网络设备安装的环境;
l 具备纸质图件彩色扫描和输出的功能(A3和A4纸);
(2)系统组成
主要由服务器、交换机、图形工作站、数码复合机、扫描仪及相关配套设备组成。
4.5.配套环境
提供包括场所、照明、电力、通信、消防、坐席等设施在内的综合配套环境,实现与省、市、县区日常震情会商、宣传教育、地震演练、应急响应等的场所需求。
(1)基本功能
l 会议场所照明应遵循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l 场所防雷应遵循IEC-1024《建筑物防雷》和IEC-1312《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标准;
l 满足日常震情会商、宣传教育、地震演练、应急响应等的场所需求;
l 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环境;
l 具备一定数量的会议配套桌椅;
(2)基本构成
主要由会议室、控制(台)室、坐席、通信、照明、消防
、等组成。
相关设施设备的品牌、价格及装修价格由承建单位提供。
备注:1、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罗平县地震局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按照“设备一流,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性能稳定,安全保密”,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装修、售后服务等由一家公司完成,不得分包。
2、保证使用的设备能与国家局、省局及县(市、区)局地震部门完好对接。
祥见附件:一、效果图
二、系统集成示意图
三、主要设施设备及具体的技术要求
五、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
六、谈判保证金:
金额:壹万元(在报名领取谈判文件前交清,以转账方式缴纳,现金不受理)。
收款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财务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
账 号:5300-1647-4360-5100-4680
联系电话:0874-8268258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报名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能满足完成本采购项目供货要求并具备以下资质证件:
1、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在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涵盖本采购项目内容的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相关行业资质等证书,产品检验合格(主要设备)的报告书等副本原件。
2、谈判保证金缴纳收据。
3、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所在地)原件。
4、生产厂家参加谈判的,需持有生产厂家开具的证明书;经销商参与谈判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系统主要设备)授权书原件。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接收谈判文件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九、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30日14时30分;
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15时00分;
3、谈判时间:2016年8月30日15时00分
4、谈判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十一、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的安全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的协助下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定后成交供应商需按时供货,并负责对采购方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在采购人组织、代理机构配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
采 购 人:罗平县地震局
地 址:罗平县人民医院背后
联 系 人:孔垂吉 联系电话:0874-82181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
联系人:熊瑞敏 联系电话 :0874-8219475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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