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山市隆阳区河图卫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采用
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河图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
二、谈判内容:隆阳区河图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清单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449000.00元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套 |
1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同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技术研发、维护及其它技术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以上原件报名时现场查验),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明及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注明具体投标产品的型号及生产厂家联系电话以供查询真伪。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2、本次招标的产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品牌产品,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供应商。
3、本项目中提出的技术参数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做出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下午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5、 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53050172864000000026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233939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商基本帐户转出,到帐为准(备注栏注明:旺和招(2016)第BSZC-001 项目投标保证金)。
6、标书售价:
900.00元/份,交与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河图卫生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703702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875—2129753 邮 编: 678000
E-mail:
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29753
发布日期: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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