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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楚雄卷烟厂2016年自办刊物制作费项目(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2016-05-24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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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卷烟厂2016年自办刊物制作费项目(2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16年自办刊物制作费项目(2标段二次)。
    二、项目编号:CXHT-2016-011(WH)。
     三、招标内容:
    其他内部刊物(书籍、资料、画册、手册)的设计印刷制作,详细内容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采购清单;该标段是否实施,根据招标人具体需要确定。
     四、供货地点:楚雄卷烟厂;
    五、服务期限: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7.2投标人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7.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行贿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仅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时间:20165252016531(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3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614日下午14:30-15: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614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新区办公楼A座103评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地  址:楚雄卷烟厂新厂区办公楼(楚雄市鹿城彝海东路29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781822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邮    编:675000
    联 系 人:王鸿彬
    联系电话:13099833266
    邮    箱:823163636@qq.com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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