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景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景洪市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房屋维修项目”进行询价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景洪市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房屋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旺招采字】BN2013/12-001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工期承诺: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全部产品免费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六、施工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七、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八、采购内容:房屋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须提供现场安装以及技术支持;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和施工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3.投标人应对提供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作出质量承诺;
4.投标人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或业绩;
5.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或临时建造师)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近二年内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均可报名。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相关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间:
1.请各投标人于 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报名及询价文件费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询价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
3.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9)上述(1)至(8)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 03 月 12 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询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转)出;
保证金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
2.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3.缴纳时间:2013年03月 09 日18时00分前。
十三、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景洪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691-2124130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2622 13988158501
2013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