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勐海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勐海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
勐海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采字】BN2013/14-001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供货期(含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全部产品免费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六、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七、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八、采购内容:
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中包含的全部产品同时投报。即:本项目不分项投标(报价需含所有项目,缺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不限品牌,所报产品需符合或优于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并注明产品品牌、型号。
九、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者由生产商/制造商全权委托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正品、符合使用方规定的技术参数。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产品。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
6、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出具生产厂商产品ISO9001-2008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国家颁发工业生产许可证;并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及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的其他认证资料。
7、供应商针对电磁炉系列产品出具《绿色环保节能产品》或《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证书》(原件)。
8、供应商应该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为“节能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下载;供应商还应该提供所投产品/型号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查阅、下载。
9、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从2011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10项(含10项)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招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原件,每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合同和验收报告。
10、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近三年的国家相关部门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原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十、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 400.00元/套,售后不退(谈判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
3、购买谈判文件时除携带“九、特定条件”中所提到的相关证照、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上述(1)至(5)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十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3年3月14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转)出。
2、缴纳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
3、缴纳时间:2013年3月12日18时00分前。
十三、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勐海县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691-5120662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2622 13988158501
2013年3月7日
勐海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 位 |
1 |
餐桌 |
|
500 |
张 |
2 |
保温罩 |
|
14 |
组 |
3 |
消毒柜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13 |
台 |
4 |
6-D冰柜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10 |
台 |
5 |
工作台双通道 |
|
20 |
张 |
6 |
|
|
15 |
个 |
7 |
蒸饭车100KG双门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15 |
台 |
8 |
保洁储藏柜 |
|
12 |
组 |
9 |
双头电磁大锅炉灶 |
必须出具生产厂商产品ISO9001-2008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国家颁发工业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年的国家相关部门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原件;为保证产品质量,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10 |
组 |
10 |
切肉机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7 |
台 |
11 |
土豆脱皮机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6 |
台 |
12 |
切菜机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7 |
台 |
13 |
强力抽油烟机 |
|
6 |
组 |
14 |
方管三层餐车 |
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20 |
张 |
注:谈判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型号,不限制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型号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投标产品。在验收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等各项指标应与投标产品实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