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师院彝族文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准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师院彝族文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009;
1.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4招标内容:
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服务器、数据中心存储系统、在线式UPS、服务器机柜和机房建设配件、空调、平板电脑及配件、笔记本电脑及其配件、数码照相机、镜头和配件、摄像机及配件、灯光系统、专业录音笔、投影仪和配件、打印机、书刊扫描设备、数字音频工作站、图形工作站、视频工作站(非编系统)等。详细内容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采购清单。
1.5交货地点:楚雄师范学院内;
1.6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1.7售后要求: 整体不少于三年免费上门质保,提供设备使用培训,详见招标文件之采购清单。
1.8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在楚雄师院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合格记录;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4经销商须提供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原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软件著作权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评标时作为评分条件,若投标时以上材料不全的,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前必须补齐,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3.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进口设备在验货时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3.8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时)
5.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03月18日起至2016年03月24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00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确认邮购相关事宜,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寄出。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04月08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8日09:30时(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价:172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招标人:楚雄师范学院
地 址:楚雄师范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019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传 真:0878-3028128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