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电力公司物业管理(车辆配驾人员代管)项目”(项目编号:HHZB-DL16007)资金来源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电力公司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电力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电力公司物业管理(车辆配驾人员代管)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1个标段,对金平电力公司物业(车辆配驾人员代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服务期限: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至下一年承包合同签订之日止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括对应投标范围,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副本(注: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02月03日至2016年02月07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鼎基铭园1栋3单元103号商铺,蒙自新一中后街一心堂隔壁)购买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蒙自市兴盛路149号帝苑大酒店会议室。
5.2 招标人于2016年0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蒙自市兴盛路149号帝苑大酒店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电力公司
地 址:金平县金河镇前哨南路162号
联系人:谭平
电 话:0873-30412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鼎基铭园1栋3单元103号商铺
联系人:陈超凡
电 话:15887738080 0873-8875876
邮 箱:532309963@qq.com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