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欧家坪子滑坡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经 云国土资环【2015】104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 昭通市鲁甸县境内
2.2项目概况:滑坡位于云南省鲁甸县龙头山镇集镇西侧,龙泉河左岸;东侧与集镇南侧不稳定斜坡相邻,西侧与一小型采石场相连,北部为灰街子滑坡及在建安置点,N10谢家营盘泥石流沟从滑坡区中部穿过。据现场调查统计,滑坡主要对集镇、龙泉河及乡村公路构成危害,其中H2、H3滑坡直接威胁40户150人,滑坡区位于龙泉河左岸,一旦产生滑移将堵塞龙泉河形成堰塞湖,危害灰街子安置区及龙头山集镇,潜在经济损失约2500万;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中型,危害对象等级为二级。
2.3工 期: 约4个月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8.本批次招标项目涉及鲁甸县龙头山镇灰街子、欧家坪子、石猫儿三个项目4个标段,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可参加本批次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在本批次项目中,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不同的人员进行合理配置。
3.9.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4 日 09时 00 分,地点为: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昭通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 |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
地 址: |
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
联 系 人: |
何万明 |
联 系 人: |
朱丽英 |
电 话: |
13638813408 |
电 话: |
(0871)65617773、15887111204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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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5617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