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楚雄物业管理科生产辅助任务项目(招标编号:CXHT-2015-009(WH))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16年楚雄物业管理科生产辅助任务项目。
二、 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指定地点。
三、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完成承揽服务期限内职工一、二食堂餐饮服务、环卫保洁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四、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五、 质量要求: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并执行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任务,并保证2016年职工一、二食堂餐饮服务、环卫保洁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能正常开展。
六、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投入该项目人员的身体条件和业务、思想素质满足项目要求,并能够保证项目所需人员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前全部就位。投标人必须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3)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八、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止,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确认邮购相关事宜,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寄出。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01月19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卷烟厂新厂办公楼A103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红塔集团网站(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络地址:楚雄市东南片区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新厂区
联系人:白晓林
联系电话:139878891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邮 编:675000
联 系 人:王鸿彬
电 话:13099833266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