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市文化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市文化体育局体育运动中心网球馆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WHCG2015-39)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临沧市文化体育局体育运动中心网球馆器材采购项目部分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序号 |
设备(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 |
备注 |
1 |
羽毛球场塑胶垫子 |
8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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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羽毛球架、网 |
8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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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羽毛球拍 |
20 |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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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球拍 |
9 |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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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羽毛球 |
20 |
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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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网球 |
10 |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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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金额:191360.00元。
(三)交货期:30天安装调试到位(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四)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五)交货地点:临沧市范围内(业主方制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供应商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所提供货物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
(二)投标人能够提供有效且及时的售后技术支撑保障。
(三)采购清单(第1项)羽毛球场塑胶垫子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世界羽联专业运动地胶认证。
(四)所投产品采购清单中(第1项羽毛球场塑胶垫子)、(第4项网球拍)必须提供权威检测部门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2012年至今类似业绩1个。
(六)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各标段需分别按各标段招标内容整体中标,不得拆包或漏项。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采购清单(第1项)羽毛球场塑胶垫子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世界羽联专业运动地胶认证(加盖公章复印件)、类似业绩1个(原件)。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此外还需提供一套上述证照的盖鲜章复印件备档,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元(贰仟元整);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5栋5-1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7日8:20—9: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临沧市政府五楼文化体育局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月7 日9:00时(北京时间);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人:临沧市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 13988344727
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斗牛场小区5栋5-1号(临沧办事处)。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83-2155980 18806960903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