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玉溪卷烟厂PROTOS 90S卷接机组加装旋风除尘烟丝回收装置项目(二次)(招标编号:YXYC-2015-094(WH))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PROTOS 90S卷接机组加装旋风除尘烟丝回收装置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YXYC-2015-094(WH)。
三、招标内容:完成玉溪卷烟厂1套PROTOS 90S卷接机组加装旋风除尘烟丝回收装置安装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含工程施工及所需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实施地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卷包一车间指定地点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卷包设备功能性改造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3、企业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状态,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且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4、需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至少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需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时间:2015年 12 月 22至2015年 12 月 2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仙路22号2单元1楼201室01)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招标代理公司名称)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自我公司收到传真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寄出。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塔集团商务办公楼5楼评标室1(玉溪市红塔大道118号)。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抚仙路22号2单元1楼201室
联 系 人:徐雪飞、王甫
电 话:13708723153、15198817582
传 真:0877-889581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账 号:2502011019245031465
2015年12月22日
上一篇:机电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