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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楚雄州文化馆剧场灯光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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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州文化馆剧场灯光改造项目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文化馆剧场灯光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5-086;

    1.3采购内容:剧场灯光、剧场灯控、声控改造,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4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5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文化馆剧场;

    1.6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计算机集成及集成综合布线、数字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网络工程的设计内容;

    3.3具有舞台灯光设计安装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5.1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现场购买不邮寄,售后不退。

     5.2申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舞台灯光设计安装项目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书(原件,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6、申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7、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7日09时30分。

    7.2递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8、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7日09时30分;谈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9、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19.97万元。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媒体发布。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馆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联系人:祁主任

    联系电话:18087879977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传  真:0878-3028128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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