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营业厅验钞机购置”(项目编号:KM15106-0101),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营业厅验钞机购置。
2.2谈判范围、内容:验钞机60台(采购明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3项目地点:红河州
2.4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要求时间执行,投标单位也可根据公司情况报出最短时间。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一次性开箱率不低于98%。
2.7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及人为因素损坏除外);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处理。
3.1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中无不合格记录;
(5)若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生产商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多家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不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4.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代理商具备制造厂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红章)、生产商具备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4.2请谈判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和顺街27号)购买谈判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蒙自市兴盛路149号帝苑大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段红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邓虹
电话:0873-36679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人:杨倩
电话:15911660979